通翔顾问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补发

发布时间:2019/12/21 0:00:00   发布来源:www.txzcoc.com    作者:通翔顾问

  一、办理条件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二、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


  1.《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补发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2.遗失情况说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3.《南方日报》或者《广州日报》上登载的遗失声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4.《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5.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6.符合性声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7.经办人授权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三、办理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十条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五条、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3.《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4】第26号)全部

点击咨询

本文地址:

版权所有 转载时必须以连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

Tags标签:
0

立即咨询通翔认证验厂专家

13798281568立即在线咨询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的资讯...

Copyright © 2010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通翔企业管理顾问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69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