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大赛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优胜项目并且已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匹配资助的,在大赛优胜之日起2年内,需与备案创投机构签署投资合同,并获得实际投资。
申请创业大赛资助须提供:
大赛优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创投机构签署的投资合同复印件及实际投资证明(申请匹配资助,需提供此件);创投机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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