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资助
您的位置 > 主页 > 创业资助

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19/11/28 0:00:00   发布来源:www.txzcoc.com    作者:通翔顾问

 申请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2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海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即项目负责人)在深圳市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二)截止至上一年12月31日,项目负责人在深工作时间,以及其所在企业注册时间均不超过5年;

  (三)项目负责人已按照《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获得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类或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类人才确认;

  (四)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企业控股股东,且在项目执行期内须全时在申请单位工作。

点击咨询

本文地址:

版权所有 转载时必须以连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

Tags标签:
0

立即咨询通翔认证验厂专家

13798281568立即在线咨询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的资讯...

Copyright © 2010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通翔企业管理顾问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69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