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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0:00:00   发布来源:www.txzcoc.com    作者:通翔顾问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中高层次人才,打造东部人才集聚高地,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深龙发〔2016〕4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2019年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申报工作。


 一、受理项目

  创新创业团队上级无偿资助配套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实际投入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场地费用补贴。


 二、资助标准

  (一)创新创业资助

  1.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0.5 给予最高100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对入选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给予最高1000 万元资助,分为两部分:

  (1)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0.5 给予最高50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按照团队自身实际投入额度1:0.5 给予最高500 万元资助,最长分五年发放。

  3.对入选深圳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的,认定为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0.5 给予最高2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场地费用补贴。对创新创业团队所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600 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根据企业实际支出,最长分五年发放。

  (三)团队股权投资。对获得深圳市股权投资支持的创新创业团队所创办的企业,按照市股权投资额度1:0.5 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跟进股权投资,具体按《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方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条件

  (一)创新创业团队创办企业(所在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地在龙岗区。

  (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开展科研项目不少于五年。

  (三)创新创业团队范围如下:

  1.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

  2.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

  3.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

  4.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

  (四)创新创业团队获得上级无偿资助单位为企业的,该企业与申请龙岗区团队资助的企业一致。

  (五)创新创业团队获得上级无偿资助单位为龙岗区外非企业单位的,团队应当在龙岗区创办企业,该企业应为团队项目研发或产业化实施主体,且团队带头人、半数及以上核心成员应当在该企业中占有股权(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企业中实际持有股份权益);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8938003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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