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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0:00:00   发布来源:www.txzcoc.com    作者:通翔顾问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若干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或机构。


 二、支持项目

  (一)工业百强支持

  项目说明:对纳入福田统计,上年度被评为“深圳市工业百强”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上年度获评“深圳市工业百强”。


  (二)工业经营支持

  项目说明:对纳入福田统计的工业企业,根据上年度工业增加值、工业产值贡献,按增长率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企业上年度工业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三)新入库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统计的工业企业,根据工业产值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上年度1月1日后新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请当年统计工业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四)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项目说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军民融合企业、5G通信企业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给予支持,分三年支付,每年度最高支持500万元。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违反本规定的,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军民融合企业、5G通信企业;

  (2)企业上年度在福田纳税不低于300万元;

  (3)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区新购置的办公用房,新购置时间以房产证时间为准;

  (4)属于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包含新购置办公用房地址。


 (五)租赁办公用房支持

  项目说明: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较大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军民融合企业、5G通信企业,在福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区政府物业除外)的,可按每年租金实际租赁价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违反本规定的,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和5G通信企业;

  (2)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不低于200万元;

  (3)年度实际租金经专项审计;

  (4)申请用房须是福田区非政府物业;

  (5)属于自用办公用房,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包含申请办公用房地址;

  (6)办公用房在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六)租赁工业厂房支持

  项目说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军民融合企业、5G通信企业上年度租赁自用厂房开展生产制造的,可按其工业产值贡献给予年度厂房实际租金金额的50%,最高500万元支持,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违反本规定的,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和5G通信企业;

  (2)租赁的厂房属于自用并开展生产制造;

  (3)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不低于200万元;

  (4)年度实际租金经专项审计;

  (5)工业厂房在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七)工业投资支持

  项目说明: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的工业投资项目,纳入上年度福田区统计局工业投资统计,并经专项审计后,可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的工业投资项目;

  (2)投资项目已纳入上年度福田区统计局工业投资统计;

  (3)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4)项目经过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上年度1月1日起项目实际投资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含设备名称、金额、数量、购置时间等内容);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八)技术改造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辖区企业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进行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附加值。对纳入上年度福田区统计局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项目经专项审计后,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项目已纳入上年度福田区统计局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2)企业上年度在福田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项目须是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进行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

  (4)项目经过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上年度1月1日起项目实际投资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含设备名称、金额、数量、购置时间等内容);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九)信息化支持

  项目说明:对改善生产经营、提高制造业信息化水平所实施的信息化应用项目,主要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管理及工业上云等信息化项目,项目完成并经专项审计后,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信息化项目;

  (2)企业上年度在福田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支持类别:

  生产过程信息化项目。支持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的信息化、智能化,鼓励企业生产环节集成系统应用,鼓励工业企业“机器换人”项目;

  研发及设计信息化项目。支持企业采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和工具,建立面向产品研发的数字化集成环境,实现产品设计数据、技术状态、工程变更及研制过程的集成管理和状态控制,提高产品的研制创新能力;

  其他信息化应用项目。支持企业运用综合性信息化系统提高企业运营决策、管理的信息化应用项目(如:SAP、ERP、工业上云、工业互联网等);

  (4)项目已完工并经过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上年度1月1日起项目实际投资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投资的金额、数量、购置时间等);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十)“两化融合”支持

  项目说明: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创新发展,对上年度1月1日后已完工的“两化融合”项目,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的,按市级财政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辖区企业上年度1月1日后已完工的“两化融合”项目;

  (2)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认证并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实施地在福田区;


 (十一)产业园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在辖区内建设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和军民融合产业园,项目经备案,可根据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属于福田区政府支持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和军民融合产业园;

  (2)项目经备案;

  (3)园区内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和军民融合企业所占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

  (4)园区区域界线明确,产权清晰,管理运营成熟;

  (5)项目投资情况经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项目实际投资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及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证明票据;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十二)园区综合贡献奖励

  项目说明:对园区入驻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进行一次统计核定,综合贡献较大的,按综合贡献总额的3%,给予园区运营机构奖励,单个园区运营机构支持额度每年最高500万元。

  申请条件:

  (1)园区运营企业(机构)须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

  (2)属于区政府支持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园;

  (3)园区内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所占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

  (4)园区区域界线明确,产权清晰,管理运营成熟;

  (5)上年度园区内企业在福田区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6)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上年度园区所有企业税收总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数量及所占面积,同时附项目详细明细表及园区所有企业纳税证明;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十三)公共平台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1月1日后在深圳市范围内新设立的工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经备案,可按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平台建设支持。

  申请条件:

  (1)属于上年度1月1日后新设立的工业公共服务平台;

  (2)项目实施地在福田区;

  (3)项目经备案;

  (4)项目已建成并经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项目实际投资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及相关证明票据;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十四)5G通信采购支持

  项目说明:对采购本辖区内非关联企业5G通信领域产品的,且年采购金额累计超过200万元的本辖区内企业,按当年采购金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辖区内5G通信企业在福田辖区内采购非关联企业5G通信领域产品,年采购金额累计超过200万元;

  (2)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十五)5G通信产品推广支持

  项目说明:对于辖区内企业销售自主设计研发的、技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领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推广应用价值的5G通信领域相关产品,单款产品销售额累计超过500万的,按当年销售金额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辖区内5G通信企业销售5G通信领域相关产品,单款产品销售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2)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销售产品属于自主设计研发的、技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推广应用价值的5G通信领域相关的。


 (十六)贷款贴息支持

  项目说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和5G通信企业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可按其上年度1月1日至本年度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按其贡献,给予最高30%,最高120万元的贴息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和5G通信企业;

  (2)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贷款银行属于深圳市任一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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